欢迎您光临广西海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旗下企业

新闻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监控室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海龙集团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8/14 浏览次数:1286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职责。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队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办公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安部,怠慢、延误信息采集作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1、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2、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