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广西海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旗下企业

新闻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班队长五不准、四请示

来源:海龙集团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8/14 浏览次数:1441

班、队长除了遵守保安员十不准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班、队长五不准 
1
.班、队长不准私自招收安排保安员。 
2
.班、队长不准私自调配队员。 
3
.班、队长不准私自开除保安员。 
4
.班、队长不准辱骂、殴打队员。 
5
.班、队长不准欠发、扣发队员工资。 

班、队长四请示 
1
.班、队长遇到涉外事件和重大问题要请示汇报。 
2
.班、队长要求队员听岗要请示汇报。 
3
.班、队长对骨干力量的提拔及封职要请示汇报。 
4
.班、队长批准安保的探亲假、事假要请示汇报。 

以上各项条款望各班、队长严格执行!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