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队长除了遵守保安员十不准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班、队长五不准 班、队长四请示
以上各项条款望各班、队长严格执行!
1.班、队长不准私自招收安排保安员。
2.班、队长不准私自调配队员。
3.班、队长不准私自开除保安员。
4.班、队长不准辱骂、殴打队员。
5.班、队长不准欠发、扣发队员工资。
1.班、队长遇到涉外事件和重大问题要请示汇报。
2.班、队长要求队员听岗要请示汇报。
3.班、队长对骨干力量的提拔及封职要请示汇报。
4.班、队长批准安保的探亲假、事假要请示汇报。
微信扫描,关注公众号